【北京胜诉案例】合法承包变违建,还遭勒令强拆?京康魏玉春律师介入确认强拆违法!

2025-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强拆决定书应确保按照法定程序制作和送达,包括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听取陈述和申辩意见等步骤。若决定书缺失上述任何一项内容,都可能被视为程序违法,进而影响强制拆除的合法性‌。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和大家一起聊一聊因程序违法撤销《强制拆除决定书》的案子。


案件事实

魏先生系北京市大兴区某村村民。经公开招标于2004年取得该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等所有权,为发挥土地效用,自2004年至2006年陆续搭建一部分建筑物,此20年间依法行使合同权利,未产生任何纠纷,却在2024年9月突然收到镇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图片

魏先生对此十分疑惑,经网上多方查找对比了解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专做征地拆迁维权,后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联系了后台工作人员并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京康律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协商案件具体情况,梳理相关思路。最终,魏先生决定委派京康律师事务所魏玉春律师代理此案。


京康律师办案风采

魏玉春律师在接到当事人委托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案件全部事实,了解完全部情况后向魏先生分析:当地镇政府出具的《协助查询审批情况函》和《复函》等均无法有效认定案涉建筑物为违法建筑,且在没有完成调查取证情况下就作出行政行为,也未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救济途径,魏律师认为镇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系明显的程序违法。

图片

在调查清楚案件事实后,魏律师协助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当地人民法院撤销镇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案件结果

魏先生要求撤销镇政府作出的强拆决定的诉讼请求,当地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镇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