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康锦旗故事】震撼!袁冲律师一天收到七面锦旗,为“外嫁女”的拆迁权益保驾护航!

北京史西宁律师
2023-08-30

640?wx_fmt=jpeg



本案锦旗

“敢为民做主,不怕路艰辛”“捍卫法律尊严,维护人民权益”“法律卫士,扬善退恶”“捍卫正义,维护公平”“律法精湛,不负重托”“律师楷模,业界精英”“铁肩担正义,维权在京康”,谁能想到,这七面锦旗一时间纷至沓来,竟是同时赠予京康的一位律师——袁冲律师,而这一面面锦旗的背后,是一起多户外嫁女离婚后拿到征地补偿的故事,本文我们以其中一个外嫁女马艳为例,给大家讲讲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

10_副本.jpg9_副本.jpg


案件事实

2003年9月,马艳嫁到案涉征地补偿的村子里,将户籍也一并迁了过来。5年后,马艳离婚了,户口却一直没有迁出,还在前夫所在宅立了户,户主为其本人。2021年1月,区政府印发《关于城市更新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确认将该村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纳入征收范围,自然也包含马艳立户的宅基地。

然而,作为征收安置实施单位的街道办迟迟没有给马艳安置。为此马艳没少去踏街道办的门槛,几次下来都无济于事。村里像马艳这种外嫁到本村又离婚的还有好几户,当下几人一商量,决定还是找专业的人来解决这事。经过一番打听了解,几人一致选定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律师团队的袁冲律师。

袁律师详细了解案情,为几人制定了针对性的应对方案。袁律师先是指导马艳向街道办邮寄《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申请街道办按照村民标准予以安置,而街道办收到申请书后依然没有安置。于是,袁律师代理马艳等人提起诉讼。同时,袁律师拿出百分之百的精力,细致查找类案与当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并积极与法官进行沟通,以求为委托人寻求一个满意的结果。



京康律师庭审风采

诉讼过程中,袁律师陈述代理意见:

一、马艳依法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城市更新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陕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的规定,同时结合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名单、股权经济合作社股东清单等证明,马艳虽然离婚,但户口未迁出,也在该村继续生活,应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属于补偿安置的对象。

二、马艳应当获得安置补偿。马艳没有宅基地不代表其不属于安置人口,作为离婚后没有分到宅基地的村民,依法享有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利,但该权利事实上已因村组土地已全部征收而不可能实现。因马艳主张的安置利益是基于被安置人员个人专享的拆迁利益,与其户籍所在宅已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不冲突,且房屋安置有一定的宅基地置换性质,根据《安置补偿方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马艳都享有合法的安置补偿利益。

一审法院采纳了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责令街道办限期履行对马艳的安置补偿职责。拿到败诉判决的街道办仍不死心,提起上诉作最后挣扎。虽然心中已是胜券在握,但袁律师仍不敢怠慢,在全面梳理案件及街道办思路的情况下据理力争,同样获得二审法院的支持,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法律试用正确,审理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同一起群体案件中,要说收到一面两面锦旗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袁律师收到了整整七面锦旗!这些锦旗,承载着多位委托人的认可和赞誉,是京康律师为民请命、不断前行的动力。京康律师将秉持初心,践行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除代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分享